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0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孫洪山院長所作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省高級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關于2020年工作的總體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省高級人民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三篇光輝文獻”,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歷次全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按照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全面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實施全省法院隊伍素能、司法質效三年工程,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履行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任務,以更高的站位、更嚴的標準、更大的作為奮力開創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為確保“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確保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