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王洪明等同志的任免名單
關于王洪明等同志的任免名單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關于王洪明等同志的任免名單
關于王洪明等同志的任免名單
(2020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洪明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魏佩芬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審判庭庭長;
凌宇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
卜文禮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張建康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劉合廷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崔永宏、郝玉震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董開宇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薛克昌、王霞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王東、姬芳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程慶華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侯勇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審判庭副庭長;
宋霞、張爍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
卞俊梅、李宛地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
張義德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趙斌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凌宇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卜文禮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職務;
張建康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審判庭庭長職務;
方建霞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王永勵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王洪明、杜幸、王霞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孫晨瀾、薛克昌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崔永宏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郝玉震、董開宇、史永勝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王迪、李宛地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宋霞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姬芳、程慶華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何炳武、卞俊梅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王東、張爍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魏佩芬、王建興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王莉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賈紅衛、宋俊偉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
王虎榮、韓紅斌、門華、殷德鎖、、邱國義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白英華的大同鐵路運輸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