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延期開展全省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延期開展全省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決定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延期開展全省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延期開展全省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決定
(2020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延期開展全省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議案》。為統籌開展縣、鄉、村(社區)換屆選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山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山西省第十二屆村民委員會和第七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間延期到2021年,與全省縣、鄉換屆同步進行。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