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廢止部分司法解釋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附目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廢止部分司法解釋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附目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廢止部分司法解釋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附目錄)
5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清算組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約或侵權等民事糾紛案件訴訟管轄問題的批復
2004年6月21日
法釋〔2004〕5號
5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信用社違反規定手續退匯給他人造成損失應承擔民事責任問題的批復
1988年10月18日
法(經)復〔1988〕45號
5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出借銀行賬戶的當事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問題的批復
1991年9月27日
法(經)復〔1991〕5號
59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于代理發行企業債券的金融機構應否承擔企業債券發行人債務責任問題的復函
1994年4月29日
法經〔1994〕103號
6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1年4月11日
法釋〔2001〕12號
6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證券回購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復
1996年7月4日
法復〔1996〕9號
6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1年4月16日
法釋〔2001〕14號
6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6年8月14日
法釋〔2006〕6號
6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10年9月13日
法釋〔2010〕12號
6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2013年1月18日
法釋〔2013〕4號
6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銀行工作人員未按規定辦理儲戶掛失造成儲戶損失銀行是否承擔民事責任問題的批復
1990年9月11日
法(民)復〔1990〕13號
6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合伙型聯營體和個人合伙對外債務糾紛案件應否一并確定合伙內部各方的債務份額的復函
1992年3月18日
法函〔1992〕34號
6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私營客車保險期滿后發生的車禍事故保險公司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1993年8月4日
法經〔1993〕161號
6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的復函
1993年11月4日
7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企業開辦的其他企業被撤銷或者歇業后民事責任承擔問題的批復
1994年3月30日
法復〔1994〕4號
7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市政府經濟技術協作委員會能否作為訴訟主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問題的復函
1996年1月8日
法函〔1996〕9號
7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銀行以折角核對方法核對印鑒應否承擔客戶存款被騙取的民事責任問題的復函
1996年3月21日
法函〔1996〕65號
7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金融機構為行政機關批準開辦的公司提供注冊資金驗資報告不實應當承擔責任問題的批復
1996年3月27日
法復〔1996〕3號
7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城市街道辦事處是否應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批復
1997年7月14日
法釋〔1997〕1號
7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驗資單位對多個案件債權人損失應如何承擔責任的批復
1997年12月31日
法釋〔1997〕10號
7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
1999年2月11日
法釋〔1999〕5號
7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盜機動車輛肇事后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
1999年6月25日
法釋〔1999〕13號
7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托運人主張貨損貨差而拒付運費應否支付滯納金的答復
1992年2月12日
法函〔1992〕16號
79
最高人民法院對在審判工作中有關適用民法通則時效的幾個問題的批復
1987年5月22日
法(研)復〔1987〕18號
8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企業或個人欠國家銀行貸款逾期兩年未還應當適用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問題的批復
1993年2月22日
法復〔1993〕1號
8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議是否應當受法律保護問題的批復
1997年4月16日
法復〔1997〕4號
8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第一審專利案件聘請專家擔任陪審員的復函
1991年6月6日
法(經)函〔1991〕64號
8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專利侵權訴訟中當事人均擁有專利權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
1993年8月16日
〔93〕經他字第20號
8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2001年6月7日
法釋〔2001〕20號
8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02年1月9日
法釋〔2002〕2號
8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調整司法解釋等文件中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條文序號的決定
2008年12月16日
法釋〔2008〕18號
8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對土地爭議的處理決定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應以民事侵權向法院起訴的批復
1991年7月24日
〔90〕法民字第2號
8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應否受理財政、扶貧辦等非金融行政機構借款合同糾紛的批復
1993年8月28日
法復〔1993〕7號
8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仲裁委員會逾期不作出仲裁裁決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的批復
1998年9月2日
法釋〔1998〕24號
9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案件級別管轄幾個問題的批復
1996年5月7日
法復〔1996〕5號
9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經濟合同的名稱與內容不一致時如何確定管轄權問題的批復
1996年11月13日
法復〔1996〕16號
92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于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交貨地點,但部分貨物沒有在約定的交貨地點交付,如何確定管轄權問題的復函
1995年7月11日
法經〔1995〕206號
9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委托貸款協議糾紛訴訟主體資格的批復
1996年5月16日
法復〔1996〕6號
9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第一審離婚判決生效后應出具證明書的通知
1991年10月24日
法〔民〕發〔1991〕33號
9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第二審法院裁定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的案件第一審法院能否再審問題的批復
1998年8月10日
法釋〔1998〕19號
9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級人民法院能否適用督促程序的復函
1993年11月9日
〔1993〕法民字第29號
9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督促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1年1月8日
法釋〔2001〕2號
9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發現已經受理的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或不服仲裁裁決而起訴的案件不屬本院管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
1988年1月13日
法(研)復〔1988〕8號
99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于信用合作社責任財產范圍問題的答復
1991年6月17日
法經〔1991〕67號
10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因妨害民事訴訟被罰款拘留的人不服決定申請復議的期間如何確定問題的批復
1993年2月23日
〔93〕法民字第7號
10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法院可否超越其級別管轄權限受理訴前保全申請人提起的訴訟問題的復函
1995年3月7日
法經〔1995〕64號
10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認真貫徹仲裁法依法執行仲裁裁決的通知
1995年10月4日
法發〔1995〕21號
10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事人因對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裁定不服而申請再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復
1996年6月26日
法復〔1996〕8號
10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稅務機關是否有義務協助人民法院直接劃撥退稅款問題的批復
1996年7月21日
法復〔1996〕11號
10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理解《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1條第2款的批復
1998年4月17日
法釋〔1998〕5號
10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案外人的財產能否進行保全問題的批復
1998年5月19日
法釋〔1998〕10號
10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2005年12月14日
法釋〔2005〕14號
10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向外國公司送達司法文書能否向其駐華代表機構送達并適用留置送達問題的批復
2002年6月18日
法釋〔2002〕15號
10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提出異議由哪一級人民法院管轄問題的批復
2000年8月8日
法釋〔2000〕25號
11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期限應當如何起算問題的批復
2004年7月26日
法釋〔2004〕8號
11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事人持臺灣地區有關行政或公證部門確認的離婚協議書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復函
2000年12月26日
〔2000〕民他字第29號
11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國家統計局《關于對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問題的復函》的通知
1996年2月13日
〔1996〕法賠字第1號
11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9月16日
法釋〔2000〕27號
11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馬原副院長在全國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和《全國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1993年11月24日
法發〔1993〕37號
115
最高人民法院對國務院宗教事務局一司關于僧人遺產處理意見的復函
1994年10月13日
11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公開審判非涉外案件是否準許外國人旁聽或采訪問題的批復
1982年7月5日
〔1982〕法研究字第5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廢止部分司法解釋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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