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德州市企業家日”的決定
德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德州市企業家日”的決定
山東省德州市人大常委會
德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德州市企業家日”的決定
德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德州市企業家日”的決定
(2021年1月18日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德州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認真審議了《德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設立“德州市企業家日”的議案》,決定自2021年起,將每年11月1日設立為“德州市企業家日”。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關心關愛企業家,建立“親”“清”政商關系。企業家是經濟活動的主體,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和稀缺資源。設立“德州市企業家日”,有利于進一步增強廣大企業家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揚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創業創新、服務社會的企業家精神;有利于進一步營造尊重企業家、關愛企業家、支持企業家的濃厚社會氛圍,切實促進我市企業家隊伍健康成長和發展壯大;有利于進一步激發廣大企業家的創業熱情和創新活力,積極投身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構建“541”產業體系,推動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
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統籌謀劃,每年組織開展“德州市企業家日”系列活動,切實把“企業家日”做深做實、做出成效。要通過舉辦論壇、召開座談會、表彰優秀企業家、組織本地名優產品推介等多種形式,不斷豐富“企業家日”活動內容。市新聞媒體和各種網絡平臺,要集中宣傳解讀國家、省、市關于鼓勵和支持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廣泛深入宣傳我市優秀企業家的先進事跡和突出貢獻,努力營造弘揚企業家精神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