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的公告
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的公告
司法部
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的公告
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的公告
依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公布以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于2021年3月5日公布。
應試人員可自3月5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普法網、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應試人員對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核查。
二、合格分數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為108分,新疆南疆四地州放寬合格分數線為90分,除新疆南疆四地州以外的其他放寬地區放寬合格分數線為9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三、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通過2019年、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主觀題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應于2021年3月7日8時至3月9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或者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報名地、戶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戶籍不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申請人,可以選擇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報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申請人應于2021年3月10日至3月12日到受理機關指定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司法行政機關統一受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統一受理日期為2021年3月15日。
四、其他事宜
主觀題考試成績核查和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審查核查、審核認定以及2021年應屆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其他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2021年第1號)執行。
申請人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當遵守國家、申請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各項規定,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司法部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