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于強為眉山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于強為眉山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會
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于強為眉山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于強為眉山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2020年12月29日在眉山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于強為眉山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