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1年1月23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郭迎光所作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總體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十次、十一次全會暨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只爭朝夕、攻堅克難,乘勢而上、奮發進取,為確保“十四五”轉型出雛型開好局,推動山西在轉型發展上率先蹚出一條新路來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