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關于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關于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晉城市人大常委會
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關于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關于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1年2月25日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七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張建康代院長所作的《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關于2021年工作的總體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晉城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認真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和市委七屆十次全會暨市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主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強審判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著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助推平安晉城、法治晉城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引領良好社會風尚,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為奮力在新征程上開創新時代美麗晉城高質量高速度轉型發展新局面,確保我市“十四五”轉型出雛型開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