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的決定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的決定
山西省朔州市人大常委會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的決定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的決定
(2021年2月8日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通過)
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決定: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于2021年2月23日在朔州召開。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朔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審查和批準市人民政府關于朔州市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朔州市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和批準市人民政府關于朔州市2020年全市和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全市和市本級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朔州市2021年市本級預算;聽取和審議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朔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選舉及其他事項。
如需調整代表大會召開時間,授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作出決定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