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關于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晉中市人大常委會
關于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關于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1年2月25日晉中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晉中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史紅波所作的《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1年總體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在中共晉中市委的堅強領導下,按照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市委“三四五一”戰略目標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更大作為服務轉型發展,以更高標準深化司法改革,以更嚴要求鍛造過硬隊伍,不斷提升司法質效,努力為我市“十四五”轉型出雛型開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