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黃河流域忻州段生態保護實施禁牧的決定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黃河流域忻州段生態保護實施禁牧的決定
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常委會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黃河流域忻州段生態保護實施禁牧的決定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黃河流域忻州段生態保護實施禁牧的決定
(2020年11月3日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進“兩山七河一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促進忻州高質量轉型發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作出本決定。
一、黃河流域忻州段實施禁牧(休牧、輪牧)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系統治理、分類施策的原則。
二、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黃河流域忻州段禁牧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加強目標責任管理,制定政策措施,促進黃河流域各地區、各領域協調、均衡發展。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禁牧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財政、農業農村、水利、生態環境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黃河流域禁牧相關工作。
三、黃河流域忻州段縣人民政府是黃河流域禁牧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協調機制和考核評價機制,全面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工作。
縣人民政府林業與草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牧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縣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所轄區域內禁牧的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禁牧的具體工作并組織指導村民委員會做好本區域內的禁牧工作。
四、市人民政府和黃河流域忻州段縣人民政府應當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禁牧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禁牧資金。
五、黃河流域忻州段下列區域應當劃定禁牧區,禁止放牧:
(一)新造林地;
(二)未成林地;
(三)幼林地;
(四)封山育林區;
(五)生態脆弱區的草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區域。
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禁牧、休牧、輪牧辦法。黃河流域忻州段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禁牧、休牧、輪牧的實施意見。
縣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劃定禁牧、休牧、輪牧區并予以公告。
縣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設置必要的標志、界樁、圍欄等設施。
六、市、縣、鄉人民政府應推動傳統畜牧業轉型升級,鼓勵和支持開展舍飼圈養,發展集約化、規;B殖產業。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本決定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h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公布投訴、舉報方式,接受群眾舉報,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八、黃河流域忻州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通過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執法檢查、組織人大代表開展專項調研和視察活動等方式,加強對本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貫徹落實。
九、對違反本決定規定的,在實行禁牧、休牧的范圍和期限內放牧的,在輪牧區超載放牧的,破壞、盜竊、擅自移動禁牧標志及損壞界莊、圍欄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
十、國家工作人員在黃河流域禁牧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本決定所稱黃河流域忻州段,范圍包括:河曲縣、保德縣、偏關縣、寧武縣、靜樂縣、神池縣、五寨縣、岢嵐縣。
十二、本決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