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江蘇省泰州市人大常委會
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1年1月23日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聽取了孫轍代院長所作的《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經過認真審議,同意報告對2020年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的總結和2021年工作的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泰州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屆九次全會和市委五屆十一次全會決策部署,著眼“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踐行司法為民宗旨,主動服務中心大局,持續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深化高質量司法實踐,努力為開創幸福泰州高質量發展新局面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