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通過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等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事宜的公告
關于通過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等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事宜的公告
司法部
關于通過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等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事宜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公 告
(第5號)
根據司法部2021年1月7日發布的公告(第1號),現就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申請
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應于2021年6月23日9時至2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或者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報名地、戶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人畢業后因學習、工作等原因將戶籍已遷至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在內地就學畢業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人,可以選擇內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已取得2020年考試合格成績人員放棄申請的,應向報考地司法行政機關說明情況。
二、現場提交材料
申請人應于7月5日至9日期間,按照資格申請地司法行政機關公告公布的地點和有關疫情防控要求現場提交申請材料,辦理資格申請和信息核驗事宜。申請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居民還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畢業證書原件。
(三)證件照片。與本人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四)根據審核需要提交的學信網學歷查詢結果、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補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掃描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司法行政機關統一受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在法定時限內完成法律職業資格審核認定工作,統一受理日期為2021年7月9日。
三、證書頒發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證書頒發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另行通知。
司 法 部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