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行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公告
關于舉行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公告
司法部
關于舉行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公告
關于舉行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公告
根據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的工作安排,結合目前廣東省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經批準,現就舉行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
試卷一:7月31日上午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7月31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
二、考試地點
本次考試考場設在廣東省深圳市、珠海市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報名人員應于2021年7月2日0時至7月11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重新選擇考試地點。逾期未重新選擇考試地點的報名人員,將無法交費并參加考試。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本人有效證件為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香港、澳門居民居住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等四類證件之一(應與報名時一致)。
三、交納考試費用
報名人員應于2021年7月2日0時至7月11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按要求通過微信、支付寶兩種方式交納考試費用。其中,在深圳市、珠海市參加考試的報名人員,應按照廣東省司法廳公告的標準支付人民幣165元/人的考試費(其中包含人民幣55元/人的考務費);在香港參加考試的報名人員,需要交納人民幣55元/人的考務費。
在香港參加考試的報名人員,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測算,需在線另行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交納港幣800元/人的考試服務費。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按要求完成交費的,準予核發準考證。報名人員應于2021年7月23日9時至7月30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打印準考證,并閱讀有關考試的相關提示。
五、合格分數線
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實行統一評卷。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確定。司法部于2021年9月30日前公布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六、疫情防控
應試人員應當遵守所在考區有關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規定,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應試人員應當及時關注司法部網站以及廣東省司法廳、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網站,查看關于各考區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具體要求。為保障應試人員身體健康,鼓勵應試人員提前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
七、其他事宜
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內容、成績核查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2020年第7號)執行。
關于考試其他具體要求,應試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看或向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咨詢。
考試咨詢電話:司法部 010-65153050
廣東省司法廳 020-86350271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00852-36288711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技術咨詢電話:010-88177421、010-88177422
(每天8:00-20:00)
司法部律師工作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