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嘉玲同志辭去保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決定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嘉玲同志辭去保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決定
云南省保山市人大常委會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嘉玲同志辭去保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決定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嘉玲同志辭去保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決定
(2021年5月14日保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調整,王嘉玲同志申請辭去保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接受王嘉玲同志辭去保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并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