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曉偉辭去市十四屆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曉偉辭去市十四屆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會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曉偉辭去市十四屆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曉偉辭去市十四屆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5月13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李曉偉因工作需要辭去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并報太原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