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機制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機制的通知
國務院應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醫療救治組
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機制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機制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1〕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指導各地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以下簡稱感控)工作,我組決定建立醫療機構感控工作“四項機制”,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專業團隊年度評估機制
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有關專家作用,組建轄區內感控專業團隊。每年組織有關專家成立若干評估小組,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救治定點醫院的感控工作進行一次整體評估,確保省域有關醫療機構全覆蓋。評估內容主要包括:醫院管理、建筑布局與硬件、醫療資源配置、培訓情況、預防和防護措施落實情況等。對于評估不合格的,要予以限時整改;整改結束后,要再次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整改驗收,再次不合格的,堅決取消相關資格。評估、驗收結果應由評估小組所有人員簽字后留存備查。
為指導各地開展有關工作,我組組織制訂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救治定點醫院院內感染預防與控制評估量表(試行)》(見附件),供參考使用。
二、建立健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每月抽查檢查機制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每月要對轄區內的醫療機構,特別是新冠肺炎定點醫療機構,參照年度評估工作進行感控專項抽查。重點檢查感控基本流程、防控基礎設施、感控重點部門以及感控重點環節。抽查要以“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形式開展,一旦發現問題隱患,要予以嚴肅通報,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建立健全醫療機構一把手負責制和每月研究機制
醫療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機構感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感控工作予以高度重視,全面掌握本機構感控工作各項情況,強化各項制度落實,持續提高管理水平。各醫療機構要將感控工作納入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感控工作專題會,認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四、建立健全追責問責機制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感控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長期性以及發生醫療機構內感染后果的嚴重性,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進一步強化對轄區醫療結構的監管職責,健全感控工作追責問責機制。對因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發生醫療機構內感染的,要直接追究醫療機構一把手責任,并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懲處。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深化對感控工作的思想認識,強化對有關醫療機構的指導支持,優化對有關工作人員的待遇保障,細化對“四項機制”的部署落實,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協助解決各類問題,切實提高醫療機構感控工作能力。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救治定點醫院院內感染預防與控制評估量表(試行)
國務院應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醫療救治組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