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公證一次性告知內容概要》的通知
關于印發《公證一次性告知內容概要》的通知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中國公證協會
關于印發《公證一次性告知內容概要》的通知
關于印發《公證一次性告知內容概要》的通知
司公通〔202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局)、公證管理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各地方公證協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證協會:
為貫徹落實司法部《關于優化公證服務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見》,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和中國公證協會制定了《公證一次性告知內容概要》,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中國公證協會
2021年8月28日
公證一次性告知內容概要
一、本公證機構執業區域范圍;
二、本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業務范圍(國內、涉外、涉港澳臺);
三、本公證機構服務時間、各辦證點地址、聯系方式和已開放的線上(咨詢、查詢、預約、申辦)公證平臺路徑等;
四、申請公證事項的證明材料清單和取得證明材料的途徑;
五、公證收費標準和減免費用條件;
六、公證書出具時限要求;
七、不予辦理、終止公證的適用情形;
八、本公證機構所屬的執業監管部門及投訴電話;
九、法律關于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公證書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