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妍請求辭去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等職務的決定
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妍請求辭去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等職務的決定
浙江省麗水市人大常委會
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妍請求辭去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等職務的決定
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妍請求辭去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等職務的決定
(2021年5月31日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張妍辭去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報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