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全市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全市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山東省青島市人大常委會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全市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全市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2021年8月26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市決議順利實施,取得顯著成效,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顯著提高,為推動法治青島建設、服務全市改革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準則,持續提升全民法治素養和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為“十四五”期間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法治氛圍,有必要從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特作決議如下:
一、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統領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法治宣傳教育的首要任務,落實到普法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教育引導全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深刻領會、準確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堅持黨對普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引導全社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切實把科學思想轉化為法治建設的實際成效,推動新發展階段普法工作守正創新、提質增效、全面發展,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基礎性地位,為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全面推進普法重點任務落實
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結合每年“12·4”國家憲法日,開展形式多樣的“憲法宣傳周”“法治宣傳教育月”等集中宣傳活動,闡釋好憲法精神和“中國之治”的制度基礎。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為主題,組織開展民法典主題宣傳,讓民法典貼近群眾、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眾運用民法典維護合法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以高質量普法促進高質量發展,圍繞鄉村振興、新舊動能轉換等重大戰略,組織開展專項法治宣傳教育,加強區域性普法與依法治理合作。大力宣傳有關平等保護、公平競爭、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防范風險等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的法律法規,為建設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上合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和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圍繞生態文明建設、食品藥品安全、掃黑除惡、毒品預防、社區管理服務、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防治家庭暴力、個人信息保護等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開展經常性法治宣傳教育,保障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寧。加強我市地方性法規宣傳,充分發揮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規范引領作用。
三、持續提升公民法治素養
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不斷提升全市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引導國家工作人員牢固樹立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重點抓好“關鍵少數”,認真落實《青島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工作實施方案》,全面實施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提高各級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堅持法治課程和法治實踐相結合,線上線下相結合,教育引導青少年從小養成尊法守法習慣,進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機關、學校、社會、家庭共同參與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開展村(社區)“兩委”干部、基層行政執法人員法治培訓,提高基層干部群眾依法辦事意識和基層群眾自治能力。加強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的法治教育,促進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管理。把提升公民法治素養與推進依法治理等實踐活動有機結合,將公民法治素養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約、村規民約、學生守則、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通過提高公民法治素養,讓人民群眾正確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
四、著力提高普法針對性實效性
把普法融入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等法治實踐全過程,推動開展實時普法。健全以案普法長效機制,落實法官、檢察官、行政復議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和典型案例發布制度。加快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強化法律服務過程中的釋法析理,及時滿足人民群眾的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需求。創新普法方式方法,推進智慧普法平臺建設,充分運用新技術新媒體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普法活動,提高普法產品供給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加大法治元素與城市公共空間的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深受人民群眾喜愛的法治公園、法治廣場、法治教育基地等。鼓勵支持法治文化作品創作,結合青島地方文化特色,培育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推動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五、積極推進普法與依法治理有機融合
加強基層依法治理,實施鄉村(社區)“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培養工程,引領帶動法治鄉村(社區)建設,完善“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等創建活動,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深化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引導和支持各行業依法制定規約、章程,發揮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功能,實現行業自我約束、自我管理,依法維護成員合法權益。加強網絡安全教育,提高廣大網民法治意識。堅持依法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有機結合,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為推動平安青島建設和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六、健全完善普法責任制和保障機制
進一步健全黨委領導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普法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全面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推動將普法工作納入同級綜合績效考核、平安青島建設考核、文明創建工作等。深化“誰執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建立完善普法責任清單制度和公開報備、工作臺賬、工作會議、報告總結、評價通報“五項”制度,全面推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單位年度履職報告評議制度,壓實普法責任。加強基層普法隊伍建設,發揮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在普法中的作用,落實媒體公益普法責任。探索建立區域性法治宣傳工作合作機制,加強膠東五市區域一體化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域的互動交流和協同協作。強化各級財政對普法工作的經費保障,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對普法工作的公益性投入。全市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實施,健全普法工作評估指標體系和獎懲制度,做好中期評估和終期檢查,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全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充分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組織代表視察、專項調研等形式,加強對全民普法工作的監督和專項檢查,切實保證本決議得到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