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接受王景弘辭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決定
關于接受王景弘辭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決定
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會
關于接受王景弘辭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決定
關于接受王景弘辭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決定
2021年9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需要,根據王景弘的辭職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王景弘辭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報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