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易曉東代理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決定
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易曉東代理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決定
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會
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易曉東代理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決定
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易曉東代理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決定
2021年7月26日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易曉東為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