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
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會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
2021年7月6日眉山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條關于“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的規定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結合我市實際,眉山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眉山市縣(區)、鄉(鎮)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在2021年9月依法選出,縣(區)、鄉(鎮)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按照同步的原則進行。鄉(鎮)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在2021年10月召開,依法選出新一屆鄉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h(區)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在2021年11月10日前召開,依法選出新一屆縣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和眉山市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駐眉部隊應在2021年11月10日前,依法選出眉山市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眉山市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在2021年11月30日前召開,依法選出新一屆市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