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關于《楚雄彝族自治州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決議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關于《楚雄彝族自治州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決議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關于《楚雄彝族自治州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決議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關于《楚雄彝族自治州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決議
(2021年10月28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州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審議了州人民政府《楚雄彝族自治州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會議批準《楚雄彝族自治州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決議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民普法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引領全社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緊緊圍繞服務楚雄“一極兩區”發展定位和“十四五”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動普法工作守正創新,提質增效,全面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楚雄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突出鑄魂塑形,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突出重點內容,深入宣傳憲法和憲法相關法,推動憲法宣傳活動常態化、制度化,闡釋好憲法精神和“中國之治”的制度基礎。深入宣傳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質量,讓民法典深入人心。深入宣傳與推動楚雄高質量發展、社會治理現代化、生態文明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鄉村振興戰略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包含我州公布施行的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性法規)。突出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推動法治文化與傳統文化、紅色文化、民族文化、行業文化、企業文化融合發展。
三、注重分類指導,持續提升公民法治素養。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不斷提升全體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大力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推動法制教育進課堂,推動校園法治文化建設,教育引導青少年從小養成遵法守法習慣。采取分類指導,做到普法全覆蓋,不留死角。
四、著力補齊短板,提高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在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過程中實施普法,把普法融入執法司法辦案過程中,實現執法辦案全員普法、全程普法。充分運用新媒體新技術開展智慧普法,充分運用融媒體中心,黨建引領“一部手機治理通”等主流傳播平臺,使互聯網變成普法創新的最大增量。壯大基層社會普法力量,提升普法專業化水平,組建志愿者隊伍,推動普法志愿服務制度化。
五、堅持普治融合,推進市域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強基層依法治理,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引導群眾增強化解矛盾靠法和依法維權的法治意識。強力推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深化行業治理,實現行業自我約束、自我管理。開展專項治理,特別要開展公共衛生安全,傳染病防治、防災減災救災、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傳教育,促進全社會在應急狀態下依法行動、依法辦事、依法維護社會秩序。
六、強化組織實施,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把普法工作納入法治建設、平安建設、文明創建和綜合績效考核等評價內容。強化“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推行“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責任制,全面落實普法責任清單制度,提升普法實效,預算相應經費,保障規劃實施。健全平時考核、專項考核與檢查驗收相結合的考核評價體系和動態評估機制,切實加強監督指導,推動普法工作高質量發展。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促進本決議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