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州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州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州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州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2021年10月29日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6年至2020年,我州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決議全面貫徹落實,在服務全州經濟社會發展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取得了較好成效,全州公民法治意識顯著提升,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邊疆民族地區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當前,文山發展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準則,夯實全面依法治州的社會基礎,營造“十四五”時期文山經濟社會發展的良好法治環境,有必要從2021年至2025年在全州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特作決議如下:
一、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民普法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穿到法治宣傳教育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緊緊圍繞服務“十四五”時期文山經濟社會發展及省委省政府文山現場辦公會精神落地落實,推動普法工作守正創新、提質增效、全面發展,為文山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二、服務發展大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把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作為基本任務,大力宣傳國家基本法律。突出普法重點內容,注重突出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民法典、黨內法規,以及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邊疆民族地區社會治理、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創建、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三、持續提升公民法治素養。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從日常生活行為抓起,讓人民群眾在實踐中養成守法習慣。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重點抓好“關鍵少數”,把依法履職情況納入年度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大力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構建政府、司法機關、社會、學校、家庭共同參與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分層分類開展法治教育,不斷提升全體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建立健全獎懲激勵制約機制,形成好人好報、德者有得的正向效應,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風尚。
四、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法治文化與傳統文化、紅色文化、地方文化、行業文化、企業文化有機融合。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把法治元素融入“七城創建”等內容。發展社會主義法治文藝,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法治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推動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五、推進普法與依法治理有機融合。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加強基層依法治理,深化法治鄉村(社區)建設,加大普法力度,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深化行業依法治理,開展專項依法治理,大力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堅持依法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有機結合,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加強邊境和民族村寨法治宣傳教育,強化邊境法治建設,推進邊疆民族地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六、著力提高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全過程,開展實時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釋法力度,使典型案件在依法處理過程中成為全民普法的公開課。充分運用社會力量開展公益普法,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充分運用新技術新媒體開展精準普法,使普法更為群眾喜聞樂見。注重分層分類,堅持集中宣傳教育與經常宣傳教育相結合,重在常態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實踐、基層治理和日常生活。
七、加強組織實施。強化組織領導,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強化制度建設,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人大監督、政協支持、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人民群眾為主體的法治宣傳教育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深化拓展普法責任制落實,強化“誰執法誰普法”,推行“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落實媒體公益普法責任。強化基層基礎工作,突出抓基層、強基礎、固根本的工作導向,為基層開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創造更好條件。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日常指導監督和評估考核力度。州、縣(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要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促進本決議有效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