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十四五”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規劃的批復
國務院關于“十四五”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規劃的批復
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十四五”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規劃的批復
國務院關于“十四五”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規劃的批復
國函〔2021〕1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部:
商務部關于提請審批《“十四五”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規劃(送審稿)》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十四五”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貿易創新發展為動力,統籌貿易發展和安全,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加快培育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開創開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贏的國際貿易新局面,推動國內國際雙循環互促共進,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和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新貢獻。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對照《規劃》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更好履行主體責任,把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作為推動當地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細化工作方案,全面落實《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四、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積極服務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做好相關規劃、年度計劃與《規劃》的銜接協調,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商務部要切實承擔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責,加強對《規劃》落實的統籌協調,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