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廢止邯鄲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等4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關于廢止邯鄲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等4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邯鄲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等4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關于廢止邯鄲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等4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 178 號
《關于廢止邯鄲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等4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1年9月3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長 樊成華
2021年9月26日
關于廢止邯鄲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等4件
政府規章的決定
經研究,市政府決定廢止以下政府規章:
一、邯鄲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市政府令第68號)
二、邯鄲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10號)
三、邯鄲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市政府令第111號)
四、邯鄲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辦法(市政府令第1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