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呂梁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呂梁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的決定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呂梁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呂梁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的決定
(2021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了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六次會議于2021年8月26日通過的《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呂梁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決定予以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