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國強辭去長治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長治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國強辭去長治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山西省長治市人大常委會
長治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國強辭去長治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長治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國強辭去長治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8月27日長治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長治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決定,接受李國強辭去長治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報下次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