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那志茂辭去晉城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那志茂辭去晉城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山西省晉城市人大常委會
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那志茂辭去晉城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那志茂辭去晉城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9月23日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通過)
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guī)定,決定接受那志茂辭去晉城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報晉城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