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批復
國務院關于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批復
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批復
國務院關于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批復
國函〔2022〕11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
你們關于報送《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送審稿)》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總體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大力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恢復重建和能力提升,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為核心,遵循尊重自然、系統謀劃、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基本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各項重建任務,全面恢復災區生產生活秩序,提高災區自我發展能力,促進災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使災區人民在恢復重建中贏得新的發展機遇,與全國人民一道向著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對災區恢復重建負總責,要實施好《總體規劃》,落實好相關政策,促發展、惠民生。要根據《總體規劃》編制災后恢復重建重點領域專項規劃,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督促指導相關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如期完成各項恢復重建任務。《總體規劃》實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點項目按程序報批。
四、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河南省災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在規劃編制、資金安排、政策實施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加強對災后恢復重建資金、重要物資和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綜合協調和服務,密切跟蹤《總體規劃》實施進展情況,重大事項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