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的意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的意見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的意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的意見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必須更好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國家戰略高度和進入新發展階段要求出發,謀劃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知識產權發展之路,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了歷史性成就。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擔負著追訴知識產權犯罪、監督知識產權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重要職責使命。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聚焦知識產權保護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持續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以及《“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現就全面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檢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服務和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依法能動履職,聚焦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痛點難點堵點,深入推進知識產權檢察領域改革,持續健全知識產權檢察體制機制,努力提高知識產權檢察履職能力和水平,不斷提升知識產權保護質效,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打造檢察工作自身高質量發展新引擎,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更加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堅持黨的領導,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堅持服務大局,始終把知識產權檢察工作放到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謀劃推動。堅持激勵、保護創新,著力提升知識產權綜合保護質效,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推進知識產權檢察各項工作,做到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堅持法治思維,嚴格依照憲法法律忠誠履職盡責。堅持強基導向,夯實知識產權檢察基層基礎。堅持嚴格保護、協同保護、平等保護、公正合理保護,注重把握知識產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平衡,既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又確保公共利益和激勵創新兼得;既堅持內外平等保護,又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
(三)主要目標。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的主要目標是:知識產權檢察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知識產權檢察機構專門化建設取得積極進展,符合檢察權運行規律和知識產權案件特點的知識產權檢察綜合履職模式日臻成熟,知識產權檢察基層基礎進一步夯實,各項檢察職能全面協調充分履行,服務保障創新型國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能力顯著增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質效全面提升。
二、堅持以辦案為中心,全面提升知識產權檢察綜合保護質效
(四)狠抓知識產權刑事檢察提質增效。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打擊力度,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涉農領域產品、生命健康產品、環境保護產品、地理標志產品和文化體育產品等侵權假冒行為,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以及涉新業態新領域、關鍵核心技術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辦理一批典型案件,重拳出擊,形成震懾。加強刑事立案監督,重點監督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線索應當移送而不移送、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長期“掛案”等違法情形,堅決防止和糾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加強偵查活動監督,深入推進重大、疑難、復雜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和自行補充偵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修訂完善知識產權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釋,配套制定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立案追訴標準。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嚴格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健全完善非羈押監管措施,推動降低審前羈押率。規范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做實企業合規,完善檢察辦案保護創新創業容錯機制。全面推廣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工作,提升知識產權保護質效。
(五)強化知識產權民事檢察精準履職。積極構建知識產權民事訴訟多元化監督格局,綜合運用多種監督手段對確有錯誤的裁判結果、審判違法行為以及違法執行活動實行有效監督。加強案件來源機制建設,強化依職權監督意識,暢通案件來源渠道。樹立精準監督理念,注重對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糾偏、創新、引領價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抗訴,“辦理一案,治理一片”。加強對知識產權民事審判、執行活動規律的研究,注重發現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制發類案監督檢察建議,增強監督的主動性和實效性。加大對知識產權領域虛假訴訟法律監督力度,會同有關部門健全虛假訴訟防范、發現和追究機制。研究解決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改革帶來的檢察監督問題,減少當事人訴累。
(六)推動知識產權行政檢察走深走實。著力強化對商標、專利、植物新品種等授權確權行政案件的類案研究,加大知識產權行政訴訟監督力度。堅持穿透式監督理念,透過行政訴訟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加強對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以及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等行政執法問題的研究,及時向執法部門移送履職中發現的相關案件線索,促進規范市場秩序,保護公平競爭。因應知識產權行政案件管轄集中特點,健全完善授權確權類行政案件一體化辦案機制,適時出臺授權確權類行政案件辦案指南,探索建立交辦、轉辦、參辦等工作機制。
(七)穩步開展知識產權領域公益訴訟。加強對知識產權領域公益訴訟的理論研究和實證分析,把握知識產權公益訴訟特點和規律。梳理知識產權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依托公益訴訟法定領域積極穩妥拓展知識產權領域公益保護。重點加強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相關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統籌保護涉及的食品藥品安全;從維護糧食安全出發,加強種業知識產權的公益保護;從維護英烈權益出發,加大相關商標權、著作權公益損害案件辦理力度;聚焦傳統文化、民間文藝、傳統知識保護,積極穩妥辦理文物和文化遺產公益損害案件。通過辦理典型案件回應社會關切、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加強與相關執法部門的溝通協作,堵塞管理漏洞,促進社會治理創新。
(八)全面推進知識產權綜合司法保護。更新履職理念,強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多種檢察職能綜合履行。立足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行使特點,把握綜合履職運行規律,積極構建符合知識產權案件特點的綜合履職模式。注重加強刑、民、行、公交叉案件研究,剖析典型案件,把握類案辦理規律。探索開展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升綜合保護質效。注重大數據的深度應用,通過大數據分析發現知識產權司法審判、行業監管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
(九)加強商業秘密保護。聚焦高新技術、關鍵核心技術領域以及事關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侵犯商業秘密案件,加大案件辦理力度。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合理界定民事糾紛與刑事犯罪邊界。加大對采用盜竊、利誘、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侵犯商業秘密犯罪以及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犯罪的打擊力度。著力加強對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研究,把握侵犯商業秘密案件特點和規律,聚焦取證、舉證、認證難點健全工作機制,提高辦案質效。針對商業秘密案件辦理中發現的企業、科研機構等在商業秘密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健全制度、加強管理。
(十)積極推動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修改完善。開展知識產權基礎性法律研究。積極參與推進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壟斷法、科學技術進步法、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準確把握知識產權發展態勢,加強新業態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研究,健全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業態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探索完善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強對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法律制度的研究,推動完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領域立法。推動傳統文化、傳統知識等領域保護辦法完善。探索建立重大創新平臺司法服務保障機制,提供信息查詢、法律咨詢、舉報申訴等司法服務,將司法保護延伸到科技創新最前沿。
(十一)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國際合作。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圍繞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知識產權治理體制、營造良好外部環境,積極參與相關條約的磋商和談判,服務保障國家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框架下的全球知識產權治理。積極完善跨境司法協作安排,加強防范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國際合作。嚴格依法辦理涉外知識產權案件,平等保護外國權利人合法權益。依托“一帶一路”知識產權合作平臺,積極深化與國家組織的合作和交流,講好中國知識產權故事。
三、堅持開拓創新,建立完善知識產權檢察體制機制
(十二)協同推進知識產權司法改革。更加注重司法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深入研究各領域改革關聯性和改革措施耦合性,以知識產權檢察改革務實舉措助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制機制改革系統集成、協同推進。進一步加強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行政執法機關的溝通協作,促進常態化協作機制落地落細,統一執法司法理念。加強司法保護與行政確權、行政執法、調解、仲裁、公證存證等環節的信息溝通和共享,促進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形成有機銜接、優勢互補的運行機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符合知識產權案件規律的訴訟規范,建立健全與審判機制、檢察機制相適應的案件管轄制度和協調機制。加強對懲罰性賠償制度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嚴格規范懲罰性賠償適用。
(十三)積極構建跨行政區劃知識產權檢察制度。緊緊圍繞推動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實施,探索推進跨行政區劃知識產權檢察機制建設,聚焦案件管轄、信息共享、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問題,創新履職模式,提升履職效能。依托跨行政區劃檢察工作改革,及時總結推廣跨行政區劃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經驗做法,打造若干知識產權保護高地,為跨行政區劃檢察工作提供知識產權檢察樣板。
(十四)完善司法協作機制。立足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和法律監督職能定位,錨定知識產權保護上下游環節,全面加強跨部門協作,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落實《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雙向銜接。緊密依托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檢察職能作用,推動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走深走實。與公安機關、行政機關同頻共振,協同推進各類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積極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對接,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
(十五)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輔助辦案機制。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檢察案件專家咨詢制度、專家輔助人參與辦案制度,實現“外智”借助。針對涉及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案件,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加強與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版權局以及國家知識產權局等行政機關的協作,積極落實行政機關專業人員兼任檢察官助理機制。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協作,推動實現技術調查人才庫共建共享。進一步完善智庫建設,組建知識產權檢察人才庫,充分運用智庫資源提升專業能力和履職水平。
四、加強組織領導,夯實知識產權檢察工作基層基礎
(十六)強化政治和組織保障。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提高對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極端重要性的認識,準確把握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的戰略定位和歷史方位,切實將加強知識產權檢察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實。加強頂層設計和前瞻性思考,加大推進力度,注重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各界支持,為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加強綜合辦案組織基層黨組織建設,領導干部要履行好“一崗雙責”,以黨的建設帶動隊伍建設,引領工作開展。狠抓廉政教育,加強體制機制建設,鞏固深化教育整頓成果,打造“五個過硬”檢察隊伍。
(十七)加強機構專門化建設。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機構建設力度,完善知識產權檢察體系。各省級院要加強轄區內知識產權檢察機構設置的統籌,積極主動與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溝通聯系,在機構設置和職數配置上爭取支持;鼓勵各地根據知識產權司法實踐需要,因地制宜推動知識產權檢察業務機構和辦案組織建設,科學組建專業化辦案團隊,在案件較多的地方適時推開知識產權檢察職能集中統一履行。
(十八)加強規范化建設。立足檢察機關職能定位,研究制定符合檢察職能綜合履行模式的知識產權檢察辦案規定,為知識產權檢察工作提供基本遵循。進一步加強聽證工作,努力做到應聽盡聽,推動知識產權案件公開聽證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深入分析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刑罰判決情況,制定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證據審查指引,統一法律適用標準,規范檢察辦案活動。注重建章立制,根據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特點和規律,建立科學合理的業務考評機制,充分發揮考評“風向標”“指揮棒”作用,努力形成靠制度激發干勁、凝心聚力的良好局面。
(十九)著力提升履職能力。加強對各類知識產權權利屬性、案件特點以及司法規律的把握。加強辦案團隊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培育良好的團隊文化。強化知識產權檢察“一盤棋”意識,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一體調配專業力量。加強業務培訓,特別是同堂實戰培訓,重點加強對多發高發類案、疑難問題以及新類型案件的培訓,提升專業素養。適應知識產權檢察專業性、技術性要求,形成一批有質量的研究成果。加強與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檢察理論研究基地作用,為解決疑難復雜法律問題提供堅實理論支撐。進一步加大檢察官參與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和培訓力度,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知識產權檢察人才。
(二十)加大知識產權檢察工作宣傳力度。牢固樹立“誰執法誰普法”理念,創新宣傳方式、拓寬宣傳渠道,通過新聞發布會、檢察開放日、公開聽證、發布典型案例等多種方式,全面提升知識產權檢察工作宣傳效果。組織辦好“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知識產權檢察主題宣傳活動,引領激勵創新的知識產權檢察文化,厚植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加強知識產權文化理念傳播,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推動形成依法保護知識產權、服務保障創新驅動發展的司法環境和社會氛圍。
(二十一)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依托智慧檢務平臺,大力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的深度應用,以現代科技賦能檢察工作。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推進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等跨部門大數據協同辦案,實現案件數據和辦案信息網上流轉,推進涉案財物規范管理和證據、案卷電子化共享。建立完善知識產權檢察案件智慧管理系統,實現知識產權檢察案件管理、數據匯聚、智能分析、監督制約等系統集成,夯實大數據分析基層基礎,實現大數據分析運用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