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濟南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濟南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山東省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濟南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濟南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2021年12月10日濟南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山東省設區的市、縣(市、區)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及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濟南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決定如下:
一、濟南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579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名額分配具體為:歷下區49名,市中區41名,槐蔭區29名,天橋區41名,歷城區56名,長清區30名,章丘區53名,濟陽區27名,萊蕪區59名,鋼城區22名,平陰縣20名,商河縣29名,解放軍駐濟部隊12名(含武警濟南支隊1名),市直機關101名,預留10名。市直機關參選代表名額,由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各政黨、各人民團體的提名情況分配到有關選舉單位進行選舉。
二、濟南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基層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適當提高;婦女代表比例原則上要高于上一屆。黨政干部擔任代表的比例從嚴掌握。少數民族和歸僑代表按照法律規定予以保證。對企業負責人擔任代表統籌兼顧,防止比例過高。黨外人大代表占35%左右。連任代表占比掌握在三分之一左右。
三、濟南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濟部隊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選舉產生。
四、濟南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于2022年2月28日前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