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21號)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21號)
山東省煙臺市人大常委會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21號)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21號)
《煙臺市芝罘島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已于2021年10月28日經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并于2021年12月3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準,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