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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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泰安市人大常委會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9號)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9號)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增強地方立法的科學性和民主性,科學編制和實施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泰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泰安市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建議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
二、征集內容
立法建議項目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關于“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的立法權限規定,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決策部署,與我市經濟改革發展方向契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反映我市實際需要,突出本市地方特色。
三、征集要求
立法建議項目分為列入2022年地方性法規立法工作計劃和政府規章立法工作計劃的項目。各報送主體在提出立法建議項目時,應當分別提出該項目的所屬類別,并以書面形式提出項目建議書。立法工作計劃項目一般應為2022-2027年五年立法規劃項目,主要內容包括:
(一)立法工作計劃項目建議的名稱;
(二)制定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需要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或者政府規章解決的主要問題和具體措施;
(四)有關項目建議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五)地方性法規或者政府規章的草案初稿,并附相關參考資料;
(六)建議人或建議單位的聯系方式;
(七)其他資料。
沒有按時提供上述材料或者材料不完整的,受理單位應在收到立法計劃項目建議書5個工作日內通知報送單位提交完整材料;建議人或建議單位在受理立法建議項目截止日期前不能提交完整材料的,該建議項目一般不列入立法計劃。
四、征集方式
(一)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提出的地方性法規立法工作計劃建議項目,經調研論證后形成立法工作計劃項目建議書,送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一式20份);
(二)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提出的地方性法規立法工作計劃建議項目,由市司法局匯總、論證后形成地方性法規立法工作計劃項目建議書,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報送市人大常委會(一式20份);
(三)其他單位或個人提出的地方性法規立法工作計劃項目建議書,送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一式20份);
(四)市政府規章建議項目,參照上述要求,報送市司法局。
立法工作計劃項目建議書可通過直接報送或郵寄形式提交,并應一并報送電子版。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董慧
聯系電話:0538-6998838
郵寄地址:山東省泰安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郵 編:271000
電子郵箱:tardfgwfgk@ta.shandong.cn
聯 系 人:市司法局立法和備案審查科 襲祥國
聯系電話:0538-6991030
郵寄地址:泰安市司法局(市政大樓B5035)
郵 編:271000
電子郵箱:lifake@ta.shandong.cn
泰安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泰安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