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作用堅決杜絕亂收費行為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作用堅決杜絕亂收費行為的通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作用堅決杜絕亂收費行為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作用堅決杜絕亂收費行為的通知
發改辦體改〔2022〕245號
各行業協會商會:
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對規范收費行為的自律作用,對維護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國辦發〔2020〕21號)印發以來,一些行業協會商會違法違規收費行為仍時有發生,引起社會輿論高度關注和市場主體強烈反響。為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作用、堅決杜絕亂收費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把規范收費行為作為行業協會商會自律的重要內容
各行業協會商會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認識,把杜絕亂收費行為提升到自身發展“生命線”的高度認真貫徹落實,樹立守法意識、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底線意識,強化責任擔當,筑牢依法誠信辦會的思想防線,堅守合法合規合理收費“底線”,遠離違規收費“高壓線”。從既往查處的亂收費案件中認真汲取教訓,知曉政策紅線和違規后果,時刻保持警醒,切實加強自律,絕不能抱有僥幸心理。
二、自覺遵守各項收費規定
各行業協會商會要進一步學深悟透有關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格對照執行。有關部門將堅決對以下亂收費行為“零容忍”,依法依規嚴厲處罰: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強制市場主體參加會議、培訓、考試、展覽、評比評選、出國考察等各類收費活動或接受第三方機構有償服務,強制市場主體提供贊助、捐贈、訂購有關產品或刊物,只收取會費不提供服務或對會費包含的基本服務項目重復收費,利用分支(代表)機構多頭重復收取會費,未按規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會費標準,利用自身法定職責或行政機關影響力、行政機關委托授權事項違規收費,未經批準開展評比達標表彰、職業資格認定并收費,以擔任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為名向會員收取除會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三、認真做好收費信息公示和信用承諾
各行業協會商會要進一步落實收費信息公示和信用承諾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要求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性質、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及依據等,如有新增收費項目或收費情況發生變化的,要及時更新。依托“信用中國”網站就自身收費行為進行信用承諾,主動向社會公開承諾規范收費、合理收費,自覺抵制違法違規收費行為,如有違規收費立即退費整改、主動接受處罰。
四、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和風險防控
各行業協會商會要主動擔當作為,切實加強自我規范和自我約束。更加深入徹底地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摸排是否存在亂收費行為,及時消除違規隱患,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立即取消違法違規收費項目,立即退還違法違規所得,舉一反三規范其他收費項目。要加強自身建設,在章程中明確規范收費行為的自我約束機制,健全內部監督制度和風險防控機制,在實施收費行為前對其合法合規性進行內部審查,降低違法違規風險。
五、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綜合監管
行業協會商會發生本通知第二條所列違法違規收費行為,一經查實,有關部門將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并進行風險提示,包括提示市場主體謹慎加入這些協會,謹慎接受這些協會提供的服務,謹慎參加這些協會組織的活動,不向這些協會提供捐贈、贊助等。同時,向有關單位提出懲戒建議,包括但不限于:建議該行業協會商會自行解散并注銷登記;建議登記管理機關對其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暫不能撤銷的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建議有關部門或地方政府終止向其購買服務、委托事項,終止提供資金資助等支持;建議財稅部門取消其享受稅收優惠的資格;建議有關部門取消該協會及其負責人已有榮譽稱號,禁止參加評先評優等。
各行業協會商會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強化自律,珍惜自身改革發展成果,遵紀守法、守正創新,切實做到合法合理收費、依法依規活動,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