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古松辭去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決定
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古松辭去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決定
河南省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
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古松辭去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決定
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古松辭去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決定
(2021年10月15日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接受古松辭去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并報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