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貽偉等3名同志辭去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貽偉等3名同志辭去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
廣東省惠州市人大常委會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貽偉等3名同志辭去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貽偉等3名同志辭去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2年 1月15日惠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四條和《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惠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定:
接受李貽偉、張志剛、鐘偉寧辭去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