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玉林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人大常委會
玉林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玉林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2年1月25日玉林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玉林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胡海蘭所作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關于2022年工作的總體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玉林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毫不動搖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在中共玉林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緊緊圍繞建設壯美廣西“1+1+4+3+N”目標任務體系及市委建設“四強兩區一美”兩灣先行試驗區戰略部署,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全面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奮力推動全市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努力為建設“四強兩區一美”兩灣先行試驗區提供更加優質的法律服務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