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深入實施市級預算績效管理監督的辦法(試行)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深入實施市級預算績效管理監督的辦法(試行)
四川省雅安市人大常委會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深入實施市級預算績效管理監督的辦法(試行)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深入實施市級預算績效管理監督的辦法(試行)
(2022年3月15日雅安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市級預算績效管理監督,推動市級預算績效管理進一步提質增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四川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人大常委會開展市級預算績效管理監督,堅持黨的領導、依法規范、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原則,按照法律賦予的預算審查監督職權,通過法定程序、運用法定方式進行。
第二章 監督內容
第三條 市人大常委會依法開展預算績效管理監督,包括績效目標審查監督、績效運行跟蹤監督、績效評價實施監督、評價結果應用監督。預算績效管理監督范圍覆蓋市級預算單位,涵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等所有財政資金,貫穿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突出對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關注度高、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重大項目支出,民生領域的大額支出,以及重點部門單位整體支出,開展預算績效管理監督。
第三章 組織實施
第四條 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在市人大常委會領導下,承擔預算績效管理監督的具體工作,可邀請專家和社會各界代表參與預算績效管理監督各個環節。
第五條 市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文件要求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應用”的預算績效管理運行機制。優化涵蓋政府預算、部門預算、政策預算和項目預算的全方位預算績效管理格局。完善貫穿預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閉環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鏈條。健全從一般公共預算延伸至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全覆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第六條 市政府財政部門負責建立健全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完善預算績效標準體系,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技術支撐,組織市級各部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市級預算單位是預算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立完善具體的操作規程或實施細則,組織本部門并指導、檢查所屬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專項資金管理的市級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具體辦法,細化分行業績效指標體系,強化相關行業領域預算績效管理。
第七條 市級預算單位在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時,應同時編制預算績效目標。市政府財政部門應對市級預算單位編報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市級主管部門負責審核下屬單位績效目標。對重點支出、重大投資項目及市人大常委會重點監督的部門和項目,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可要求市政府財政部門組織相關領域專家或中介機構及社會相關人士等,實施預算績效目標評審。市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績效目標(草案),作為市級部門預算草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提交市人代會審查。
第八條 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會同市政府財政部門從人大代表、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科研院校等,聘請相關專業人員組建預算績效管理專家庫。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可邀請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預算績效管理專家庫成員和群眾代表,參與重大項目論證和前期評估、績效目標編制、績效運行監控等,采取深入重大項目實施現場調研、聽取報告等方式,對績效目標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督促預算執行單位及時對存在問題予以整改。
第九條 市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應當制定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方案,確定年度重點預算績效評價計劃,報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可要求市政府財政部門對某一市級預算單位或項目,組織專家組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績效評價。
第十條 市政府應當在每年7月,將上一年度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報告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原則上市人大常委會每年分別確定五至八個重大項目(含民生項目的大額開支),三至五個重點部門單位,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口頭報告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情況(重大項目和民生項目,由項目實施單位負責人報告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情況),重點部門單位報告整體支出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情況,并開展滿意度測評。
第十一條 市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召開前20日,將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報告提交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進行初步審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重點項目及部門預算績效評價報告;
(二)預算單位績效自評報告;
(三)審查績效評價工作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 市人大常委會對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重點審查下列內容:
(一)績效管理制度建設及組織實施情況;
(二)政府債務資金使用績效情況;
(三)重大項目(民生項目的大額開支)資金安排、使用情況,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及取得的效益情況;
(四)其他需要審查的內容。
第四章 結果運用
第十三條 市政府應當在每年11月,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關于市人大常委會對市級預算績效管理監督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情況。
第十四條 市政府應當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納入部門年度考核,嚴格落實績效管理主體責任。市政府應當切實加強預算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要將預算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完善政策和安排以后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要重視加強預算績效監督問責,建立預算績效問責機制,切實提高預算績效監督實際效果。
第十五條 市政府財政部門建立健全預算績效管理結果與市級預算單位預算安排、專項資金安排掛鉤機制,將預算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安排預算單位以后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 市政府審計部門要將預算績效管理納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報告中要反映預算績效管理審計專項意見,市人大常委會督促審計部門加強預算績效審計監督,逐步建立完善預算績效管理審計工作體系。
第十七條 市政府應當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公開制度,逐步提高績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對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的民生和重點項目支出績效情況,應依法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 市人大常委會對市政府及市級部門(單位)預算和重大項目績效工作情況的滿意度測評,測評結果以適當方式公布,并報送市委,通報市政府。對測評滿意率較低的重大項目單位和預算部門(單位),從測評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市人大常委會書面報告改進工作情況。
第十九條 市人大常委會在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預算績效綜合報告和專項報告時,可根據需要開展專題詢問。市人大常委會針對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存在的問題,可以依法進行質詢和特定問題調查,可以根據審議和監督情況依法作出決議。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