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州縣鄉人大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州縣鄉人大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
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州縣鄉人大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州縣鄉人大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
2021年6月23日阿壩州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條關于“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因行政區劃調整改革重新選舉了人大代表的鄉鎮統一實行同步換屆”的答復意見,根據四川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于全省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結合我州實際,阿壩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全州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換屆選舉在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期間,按照縣鄉兩級同步的原則進行;全州各鄉鎮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10月召開;全州各縣(市)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11月召開;州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2022年1月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