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太原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會
太原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太原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2年2月25日太原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次會議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太原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于昌明所作的《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及過去五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及2022年工作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和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著眼“四個走在前列”,聚焦“四個高地”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鞏固提升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公正司法、高效司法、為民司法,為我市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再現“錦繡太原城”盛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