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和規范檢察建議工作的決定
大同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和規范檢察建議工作的決定
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會
大同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和規范檢察建議工作的決定
大同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和規范檢察建議工作的決定
(2022年4月26日大同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近年來,全市各級檢察機關主動適應司法體制改革需要,積極開展檢察建議工作,為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不懈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要求,與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還有不小差距,存在著對檢察建議認識不到位、制發和管理不規范、作用發揮不充分等問題。為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提升檢察建議工作質效,助推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和規范檢察建議工作作出如下決定:
一、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檢察建議的法律監督作用
強化檢察建議的司法地位。檢察建議是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參與社會治理,維護司法公正,促進依法行政,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重要方式,也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手段。全市各級檢察機關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法治思維和系統思維,深刻認識檢察建議在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中的重要價值,充分發揮在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為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遵照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和山西省委實施意見的要求,加大檢察建議工作力度,督促公安司法機關及時糾正在偵查、審判、執行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督促人民法院啟動再審,依法糾正確有錯誤的生效判決裁定以及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調解書;督促行政機關糾正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行為,發現行政規范性文件存在合法性問題,及時向有關主體提出意見建議,或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合法性審查建議;促進被建議單位堵漏建制,解決社會治理工作機制和導向問題,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及時提出公益訴訟檢察建議,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加強民生司法保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二、認真落實有關法律和規定,全面提升檢察建議工作質量
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規定》和《山西省檢察機關檢察建議工作細則(試行)》等法律和規定,堅持嚴格依法、準確及時、必要審慎、注重實效的原則,把握適用范圍,做好調查辦理、督促落實和監督管理,不斷健全檢察建議的法律監督方式,增強工作主動性、實效性。
嚴格質量標準。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調查核實,規范辦案程序。檢察建議書要事實清楚準確,依據合法合規,提出的建議內容要明確,要求要具體,釋法說理要充分,論證要嚴謹,文書制作要規范,力爭把檢察建議做成剛性、做到剛性。要從注重檢察建議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做到精準監督、有效監督。
實行案件化辦理。嚴格實行檢察建議制發審批制度,以檢察院的名義統一編號,在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中辦理,實行全程監督。特別是類案糾正違法檢察建議和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必須實行案件化辦理,落實監督責任,增強監督公信。對檢察建議典型案例,要利用多種宣傳方式,以案說法,力爭實現檢察建議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有機統一。
開展質量評查和綜合分析。成立檢察建議落實工作分析督導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每年向本院檢察委員會報告一次檢察建議落實情況。要把檢察建議的質量、被建議單位的回復采納情況以及實際效果等作為重點,加強分析研判,提出建設性意見,增強檢察建議工作質效。研究上下級檢察機關依法接續監督機制,對同級監督未能糾正的問題,上級檢察機關跟進監督。
增強專業工作力量。加強檢察官專業培訓、考核獎懲,提升司法辦案能力和業務水平。探索建立從行政機關聘任特邀檢察官助理的工作機制,選聘具備相關領域專業知識的人員,參與檢察建議的調查核實、文書送達、督促落實、檢察聽證等工作,提升檢察建議的專業化、精細化、規范化水平。
三、加強溝通協商和督促落實,切實取得檢察建議工作成效
加強溝通反饋。檢察建議正式發出前,檢察機關可以征求被建議單位意見,協商送達方式,達成共識。被建議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后,要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時間內將落實情況書面回復檢察機關。有不同意見的,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異議。在規定時間內不反饋、無正當理由不落實的,檢察機關要向被建議單位發出書面催辦函,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被建議單位的上級機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行業自律組織,督促其落實整改。
加強跟蹤督辦。檢察機關可通過詢問、走訪、不定期會商、召開聯席會議等方式,及時了解檢察建議的回復、采納和落實情況,積極協助被建議單位完善整改措施,跟進監督落實工作。對于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監督的單位和個人,建議監察機關或者該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四、積極調動各方面社會力量,不斷提高檢察建議工作水平
建立協同聯動機制。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視檢察建議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支持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檢察機關要與政府及工作部門、監察機關、審判機關加強聯系,建立溝通協商制度,及時研究工作困難和問題,努力把檢察建議落到實處。要重視檢察建議的回復落實,逐步將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法治大同考核體系。
建立備案和抄送制度。市縣(區)兩級檢察機關要按季度將制發的檢察建議分別向同級人大常委會進行備案。涉及事項社會影響大、群眾關注度高、違法情形具有典型性、所涉問題重要的檢察建議,制發后在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備案的同時,要抄送同級黨委、紀檢監察機關或者被建議單位的上級機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
加強對檢察建議工作的監督。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聽取和審議檢察建議專項工作情況報告、專題調研、執法檢查、詢問與質詢、特定問題調查、做出決議決定等,監督和支持檢察機關開展工作。各級人大代表要積極參與、了解檢察建議工作情況,提出意見建議,為做好檢察建議工作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