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勇華等代表辭去代表職務的決定
巢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勇華等代表辭去代表職務的決定
安徽省巢湖市人大常委會
巢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勇華等代表辭去代表職務的決定
巢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勇華等代表辭去代表職務的決定
(2022年11月4日巢湖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巢湖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經過票決,決定接受張勇華、楊華松、夏中鋒、胡巖松、劉蕾、向旭升、翟亞兵、曹豐、張建波、范家所等十名代表辭去巢湖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并報巢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