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關于印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8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為進一步優化新冠病毒檢測策略,做好防控工作,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制定了《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2022年12月7日
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
抗原檢測具有感染早期靈敏度高的特點,為指導有需求人員自主、規范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檢測(以下簡稱抗原檢測),現提出以下方案:
一、適用對象
(一)有自主抗原檢測需求人員。
(二)人員密集場所的人員(大型企業、工地、大學等)。
(三)居家老年人和養老機構中的老年人。
二、有自主抗原檢測需求人員
所有人員均可以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則,隨時進行自我抗原檢測。
(一)檢測試劑獲得。有自主抗原檢測需求人員可通過零售藥店、網絡銷售平臺等渠道購買抗原檢測試劑,進行自測。
(二)檢測頻次。根據自主意愿隨時檢測。
(三)注意事項。自我檢測時可以按照說明書示意的要求和流程進行檢測和結果判讀,也可以聯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約服務醫務人員,在其遠程指導下完成抗原檢測。
(四)檢測結果的處置。
1.抗原檢測陽性。自主抗原檢測人員向所在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報告抗原檢測陽性結果。沒有癥狀或癥狀輕微時,居家隔離治療,按照居家隔離治療人員用藥指引,選擇適宜的藥物進行治療。癥狀加重時,由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時協助前往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診室)就診。
2.抗原檢測陰性。可以正常工作、學習、生活。
三、人員密集場所的人員
(一)檢測試劑獲得。此類人員自主抗原檢測時自行購買抗原檢測試劑;參加所在機構要求的抗原檢測時,由所在機構發放抗原檢測試劑。
(二)檢測頻次。此類人員可以隨時自主進行抗原檢測,也可以按照所在機構(企業、工地、大學等)要求開展規定頻次的抗原檢測。
(三)注意事項。此類人員可以按照說明書示意的要求和流程進行抗原檢測和結果判讀,也可以向所在機構提出申請,在機構指派人員指導下進行抗原檢測。
(四)檢測結果的處置。
1.抗原檢測陽性。向所在機構及所在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報告抗原檢測陽性結果。無癥狀或癥狀輕微時,暫停工作或學習,在居所進行隔離治療,按照居家隔離人員用藥指引,選擇適宜的藥物進行治療。癥狀加重時,及時前往所在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或者轄區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診室)就診。
2.抗原檢測陰性。可以正常工作、學習、生活。
四、居家老年人和養老機構老年人
(一)檢測試劑獲得。居家老年人和養老機構老年人均可自主購買抗原檢測試劑。其所在地級市/區縣,要按照轄區老年人數量及每周抗原檢測頻次,免費為老年人發放抗原檢測試劑。
(二)檢測頻次。此類人員應當每周開展2次抗原檢測,也可以隨時自主進行抗原檢測。
(三)注意事項。居家老年人由其家人按照說明書示意的要求和流程進行抗原檢測和結果判讀,也可以聯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約服務醫務人員,在其遠程指導下完成抗原檢測。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按照說明書示意的要求和流程為老年人進行抗原檢測和結果判讀。
(四)檢測結果的處置。
1.抗原檢測陽性。由其家人或者養老機構向所在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報告抗原檢測陽性結果。無癥狀或癥狀輕微時,居家老年人按照居家隔離人員用藥指引,在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約服務醫務人員指導下,選擇適宜的藥物進行居家治療。養老機構選擇相對獨立的房間,按照居家隔離人員用藥指引,在內設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指導下,選擇適宜的藥物進行治療。無論是居家老年人還是養老機構老年人,癥狀加重時,都應當及時前往三級醫院就診。
2.抗原檢測陰性。可以正常生活。
(五)檢測試劑儲備。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單位進行儲備,每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服務人口總數的15-20%儲備抗原檢測試劑。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組織抗原檢測試劑生產企業合理提高產能,根據市場需求情況提高產量,確保滿足需求。
(二)依法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零售藥店、依法取得相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可以通過實體店鋪和電子商務渠道銷售經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審批的抗原檢測試劑。藥品監管等部門依職責加強對零售藥店、相關電子商務經營者等監管,保障抗原檢測試劑質量合格。
(三)大型企業、工地、大學等人員密集機構要按照人員數量和檢測需求,提前購買一定量的抗原檢測試劑,儲備適量抗原檢測試劑。
(四)地級市/區縣政府要按照轄區老年人數量和檢測頻次,老年人所屬社區/養老機構,配備一定量的抗原檢測試劑,儲備適量抗原檢測試劑。
(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部門要制定抗原檢測陽性結果報告相關規定,通過開發APP小程序、完善信息系統功能等方式,方便各類人員進行抗原檢測結果報告,要將報告具體途徑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
(六)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進行抗原檢測培訓,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能夠為有抗原檢測需求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重點掌握簽約服務并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抗原檢測情況,及時發現風險進行有效處置。
附件: 居民抗原自測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