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前海蛇口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條例》的決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前海蛇口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條例》的決定
廣東省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前海蛇口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條例》的決定
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第一〇八號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前海蛇口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條例〉的決定》經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23年9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9月4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前海蛇口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條例》的決定
(2023年9月1日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對《深圳經濟特區前海蛇口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條例》作如下修改:
將第十條修改為:“自貿片區的行政執法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政府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街道辦事處以自身名義實施。”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經濟特區前海蛇口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