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結項驗收評審結果的通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結項驗收評審結果的通報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結項驗收評審結果的通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結項驗收評審結果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承擔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研究任務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題目及招標公告,經評審,確定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等63個課題組為中標單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課題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作為課題管理部門,通過開題論證、中期檢查、成果預審等形式,加強課題研究管理。各課題組在課題指導單位指導下,組織精干力量認真開展調查研究。2023年9月,61個課題組提交了研究報告,2個課題組提交了延期結項申請。2023年10—11月,最高人民法院組織開展了結項驗收評審。
綜合各課題組在課題研究過程中的總體表現,經課題管理部門、指導部門和評審專家綜合評議并經最高人民法院領導審定,評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課題組的《司法服務保障促進共同富裕研究》等20個課題研究報告為優秀課題研究成果,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課題組的《司法服務保障促進共同富裕研究》等41個課題研究報告為合格課題研究成果。上述課題研究成果將以適當方式進行轉化。
各級法院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關于推動審判工作現代化的部署安排,把調查研究與做實“公正與效率”主題結合起來,以司法研究重大課題為牽引,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完善調研制度、創新調研方式、建立長效機制,推動形成大調研工作格局,以高質量調研服務保障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智慧和力量。
特此通報。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