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廢止《關于加強市人大代表與 人民群眾聯系的意見》、《關于“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聯系選舉 單位代表”的辦法》的決定
晉城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廢止《關于加強市人大代表與 人民群眾聯系的意見》、《關于“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聯系選舉 單位代表”的辦法》的決定
山西省晉城市人大常委會
晉城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廢止《關于加強市人大代表與 人民群眾聯系的意見》、《關于“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聯系選舉 單位代表”的辦法》的決定
晉城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廢止《關于加強市人大代表與 人民群眾聯系的意見》、《關于“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聯系選舉 單位代表”的辦法》的決定
(2024年6月28日晉城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晉城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廢止2015年4月9日由晉城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的《晉城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市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聯系的意見》、《晉城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聯系選舉單位代表”的辦法》。
本決定自公布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