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向潘非瓊同志學習活動的決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向潘非瓊同志學習活動的決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向潘非瓊同志學習活動的決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向潘非瓊同志學習活動的決定
潘非瓊,男,漢族,中共黨員,1973年1月出生,1996年9月參加工作,生前系遼寧省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2022年12月17日,潘非瓊同志因病醫治無效不幸去世,年僅49歲。
潘非瓊同志是檢察機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忠實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優秀代表,是基層司法辦案一線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的先進典型。他從檢26年,始終堅守法治信仰、忠誠檢察事業,特別是擔任清原滿族自治縣檢察院檢察長后,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帶領全院干警創先爭優進入全省先進行列。他始終踐行以人民為中心,辦理各類案件1300余件、接待群眾600余次,創造了“零過錯、零上訪”的良好業績。他始終以高度責任感擔當守護公平正義,業務素質過硬,多次主辦在遼寧省乃至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大案要案。他始終嚴以律己、崇法尚德,始終保持清廉自守的職業本色。他始終把工作當成事業、視事業如生命,在被確診白血病后,依然心系工作,為人民檢察事業奮斗到生命最后一刻。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大力弘揚“忠誠、為民、擔當、公正、廉潔”的新時代檢察精神,激勵引導廣大檢察人員致敬英模、學習英模、凝聚力量,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在各級人民檢察院廣泛開展向潘非瓊同志學習活動。全國檢察機關、全體檢察人員要以潘非瓊同志為榜樣,始終做到對黨忠誠、服務大局,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方向,持續擦亮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鮮明政治底色。始終做到精研實干、恪盡職守,忠實履行法律監督主責主業,淬煉過硬本領,真正做到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勇于開展自我監督。始終做到牢記宗旨、心系群眾,以“三個善于”引領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始終做到嚴于律己、淡泊名利,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展示新時代檢察人員的良好風貌。
全國檢察機關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活動,把學習潘非瓊同志先進事跡與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密結合起來,與持續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緊密結合起來,與鞏固拓展深化主題教育和黨紀學習教育成果緊密結合起來,教育引導廣大檢察人員以潘非瓊同志為榜樣,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求真務實、擔當實干,做實做優“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更好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奮力推進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為新時代新征程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4年11月22日